



城市化过程的环境保护
“十五”期间,中国在汽车尾气污染控制和改善城市交通方面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制度,包括新定型车环保核准制度。非经国家环保部门依据国家环保标准审核的车型,不得投入生产;建立生产企业新车生产排放数据申报制度、机动车排放数据检测制度,禁止超标车出厂、销售;在用车年度排放维修、检测制度,所有在用车必须经过省级环保部门
委托的持有公安部门认可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准上路行驶,交通部门对机动车排放维修单位进行资质认可。二是全面实施新的环保标准,提高汽车工业技术水平。目前,针对轻型汽车、柴油车,有关部门已经陆续发布了相当于欧洲1、2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正在修订摩托车和重型汽油车的排放标准,并计划用1-2年时间在全国实施欧洲1号标准,到2005年在全国实施欧洲2号标准。中国已于2000年7月1日完全淘汰了车用含铅汽油,所有轿车厂已经具备生产相当于欧洲1号标准的轿车的能力,有的轿车可以达到欧洲2号标准;有关部门已经决定,在47个环保重点城市停止化油器轿车销售、上牌照,新上牌照车辆必须是电喷车并安装三元催化转化装置,符合欧洲1号标准,其它类的化油器车辆也将逐步淘汰。欧洲1号标准的实施,使中国汽车环保水平与欧洲的差距,由原来的20多年缩短为10年左右。三是对低排放轿车实施减征消费税政策。国家已准备对低排放轿车实施减征消费税政策(减30%消费税)。四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城市道路状况。特大型城市将兴建轻轨、地铁等交通设施,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能力,同时本着“公交优先”的原则,在城市道路中开辟公交专线,使居民出行更为快捷、方便,也更愿意选择公共交通作为出行工具,以减缓私人汽车的增长势头。
4、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防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