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过程的环境保护


5、 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为了保障公众对环境状况的知情权,加大公众的监督力度,近年来,中国大中城市相继实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将环境质量信息公之于众,并把它作为政府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中国公开的环境信息主要有: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各省市、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主要流域的水质旬报等。特别是公开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公众对生活的环境质量有了进一步认识,也相应提高了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大力支持政府采取改善环境的措施。如北京市政府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实施了以气代煤、城市绿化、汽车尾气净化等多项措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在短短几年内,就改造了4万多台炉灶和6700多台锅炉,推广了300万平方米的电采暖和1亿平方米的集中供热,大大减少了城市用煤量,同时,还对30万辆汽车进行了改造,安装了尾气净化装置或更新了清洁燃料,使城市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实践证明,实行城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仅改善了政府形象,保障了公众对环境状况的知情权,而且还有力推动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可以说,这项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环境管理制度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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