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徳市水资源污染有哪些?
来源:市府办
建政〔2003〕30号
建德市无动力厌氧净化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实施办法
无动力厌氧净化技术处理生活(生产)污水,具有投资少、工期短、适应范围广、运行不耗能、管理费用低、安全性能佳、占地面积少等优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厅、建设厅、环保局、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实施无动力厌氧净化技术治理水污染,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凡建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近期生活污水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管网的新、扩和改建项目一律配建无动力厌氧净化池(以下简称净化池);对老城区生活污水无法接入污水处理厂管网,并具备配置净化池条件的一些生活小区,要分片逐步改造;各镇、乡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及风景旅游区,凡有生活污水和可生化有机废水排放的新、扩和改建项目,没有条件建造污水处理厂的,均应配建净化池。
2、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但生活污水和可生化有机废水排放量大,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和新农村集居点,均应配提倡建净化池;老厂区和老生活区内的三格式化粪池也要逐步改建成净化池。
3、凡年出栏商品猪50头或年出栏仔猪100头以上,年饲养蛋鸡500羽或年出栏肉鸡30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都必须配建沼气工程,使畜禽粪便污水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职责分工
4、建设单位是配建净化池装置的实施主体,对需配建净化池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净化池列入项目设计范围,其项目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5、市林业部门(农能办)是负责净化池技术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推广净化池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净化池施工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培训等专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参与净化池技术设计与施工的单位的资格、资质的审核和登记备案;参与有净化池建设项目的方案论证、图纸会审及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6、市建设部门是推行净化池项目实施的管理主体,负责对全市净化池实施范围的规划定点,并将配置净化池纳入建设项目的实施范围,在审定住宅区配套设施方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时应将配套净化池项目作为主要前置内容之一,纳入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程序。
7、市环保部门负责对生活污水排放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环境监测站接受无动力厌氧净化池施工或产权单位的委托对净化池出水进行监测,排放水检测不达标的项目,要责令其整改。


